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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全球淨零碳排與循環經濟成為主流,環境部推動「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」機制,核發可查證之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,以鼓勵國內採用環境友善且能達到環境永續之技術。
「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」 https://oaout.moenv.gov.tw/la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7829
透過充分揭露相關技術的適用範圍與操作條件,得以降低公私部門導入新技術時所面臨之不確定性;另一方面對技術發明者而言,取得技術有效性證明也可加速獲取市場信任;綜上,希冀吸引產官學研各界投入資源於永續技術之創新與優化,長期得以提升我國環保產業的國際競爭力。
環境部業於9月30日發布「廢水能資源化技術有效性證明」申請表,以及「重金屬(銅)資源化回收技術」、「高有機廢水暨污泥能源化技術」二項審查原則 (環部水字第1151048149號函),各界得參照審查原則內容提出申請,俟審查通過取得永續環境治理技術有效性證明。
昕寰顧問有限公司刻正協助環境部水質保護司,若貴單位想進一步了解技術有效性的申請,歡迎聯絡我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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